关于转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各村民小组进行延伸审计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各村民小组进行延伸审计的通知》(清新委办〔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区各村民小组进行延伸审计的通知
各镇(场)党委、人民政府:
为摸清全区农村财务管理现状,进一步加强村民小组“三资”监督力度,促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开展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审计工作的同时,对全区各村民小组进行延伸审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委成立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组长,区财政局、区监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各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各镇(场)要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民小组延伸审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以村(居)委会为依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本村(居)各村民小组的延伸审计工作。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
(二)村民小组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小组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五)村民小组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村小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做好延伸审计前期各项工作,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人员集中培训、调查摸底等。
(二)延伸审计阶段(2017年1月3日~4月10日)
各镇(场)按照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指导好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所属村民小组开展延伸审计工作,并公示审计结果(公示期为7天)。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4月11~30日)
1. 区、镇两级抽查。各村民小组完成延伸审计后,由区、镇两级组织进行抽查,按区抽查各镇10%村小组、镇抽查各行政村30%村小组的比例进行。
2. 做好工作总结。村民小组延伸审计工作任务完成后,各镇(场)要做好情况汇总,并于4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区延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财政局何栋,电话:5813216),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30日前将延伸审计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村民小组延伸审计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管理,实现村民自治、规范监督、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的重要举措,各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落实责任。
(二)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对村民小组延伸审计是区委、区政府基于目前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状况而确定的,各镇(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延伸审计工作的安排,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严明纪律,绝不迁就。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担负起对各村民小组的延伸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作用,正确对待村民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提供相关帐册,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人为设置障碍,阻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审计工作。对违反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四)兑现补贴,不得截留。2016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区财政局已划拨到各镇(场)财政所,各镇(场)要结合实际,尽快按标准兑现,不得截留。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